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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公告(镇江市公共停车管理处)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7 03:53:42

导读: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21年1月21日发布《关于深化文明创建加强镇江新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镇江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规范停车管理,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改善城市交通面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镇江新区机动车停放管理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机动车。

  二、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在以下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魏家墩路等16条路段违法停放机动车的,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1、魏家墩路(魏家墩支路口—罗家路口);

  2、魏家墩支路(扬子江路口—港南路口);

  3、北山路(平昌路口—临江西路口);

  4、松林山路(金港大道路口—临江西路口);

  5、柳湖路(兴港东路口—东方路口);

  6、兴港东路(圌山路口—港中路口);

  7、烟墩山路(临江东路口—金港大道路口);

  8、圌中路(港中路口—港口路口);

  9、圌山路(韩桥路口—兴港东路口);

  10、宜侯路(周章路口—烟墩山路口);

  11、郁金香路(宜侯路口—赵声路口);

  12、青龙山路(金港大道路口—临江西路口);

  13、谷阳路(星卯路口—纬六路口);

  14、银山东路全线;

  15、许家路全线;

  16、景家湾路全线。

  四、本通告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月21日

标签: 路口  临江  机动车  山路  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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