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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冠肺炎医疗费用有什么政策 镇江确认新型冠状肺炎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7 03:48:37

导读: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合各相关部门,继续为大家答疑解惑,同时,提醒大家坚持做好自身防护,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市医保局官方解答

  1、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医保参保人员因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自付的费用再由当地财政给予支付,个人不负担医疗费用。

  2、本市城乡居民现在即可到所属街道、社区办理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3、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如超市),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保缴费。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参保缴费的,可以向医保部门门提供具体单位和个人信息,医保部门将会同人社部门进行稽核,督促单位参保缴费。劳动者也可以向人社部门劳动监察进行举报,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参保;

  4、非本市户籍的异地参保居民,医疗费用由参保地的医保部门给予报销。

  镇江市卫健委温馨提示

  1、不信谣、不传谣,正确认识,科学防范,积极配合市防疫指挥部的相关防疫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2、如有涉及疫情防控相关疑问和咨询,要通过正规的渠道反映相关问题,如有涉及卫生健康的相关问题,可咨询12320,有关部门会及时准确回复

  3、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耽误病情或造成疾病传播,切实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共同维护我们城市的健康安全!

标签: 医保  参保  用人单位  部门  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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