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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一览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6 09:59:10

导读: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在哪里办理?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权证》或经不动产交易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2、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

  3、房屋共有人。配偶:结婚证、户口簿;父母与子女:户口簿(户籍摘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相关材料)

  4、提取人身份证

  5、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本人I类储蓄卡(不含信用卡)

  备注:递交材料时,职工应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

  二、申请条件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我市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地点

  1.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客服部

  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10号红星牡丹园2号楼

  2.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丹阳分中心

  地点:丹阳市华阳路城市绿洲1幢1-1号

  3.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句容分中心

  地点:句容市文昌东路68号龙锦新天地2号楼

  4.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扬中分中心

  地点:扬中市联扬路与金苇路交叉口

  5.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丹徒管理部

  地点:丹徒区谷阳大道17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标签: 镇江市  中心  地点  住房公积金管理  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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