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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润州区房屋征收奖励办法 镇江润州区房屋征收奖励办法细则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6 04:24:44

导读: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交房的,每户奖励1万元,另按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300元。

  一、奖励办法

  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交房的,每户奖励1万元,另按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300元。奖励费总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奖励。

  被征收房屋以一个产权证为1户;面积为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含经认定给予补偿安置的未经登记建筑)。

  二、搬迁过渡方式

  被征收人自行过渡,房屋征收部门按规定给予临时安置补偿或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三、搬迁费补偿标准

  住宅房10元/平方米/次,给予两次。非住宅房(①办公及其它:10元/平方米/次,②仓储:20元/平方米/次,③商业营业:30元/平方米/次,④工业生产:40元/平方米/次),依据实际情况,最多可给予两次。工业生产房屋涉及重型机械搬迁的,可协商确定或由专业单位评估确定搬迁补偿费。

标签: 万元  房屋  两次  工业生产  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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