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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疫情防控2022年第14号通告(镇江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5 11:35:01

导读:对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伴随的人员进行赋黄码,按照“苏康码”黄码进行管理。

  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4号通告(赋黄码管理)

  3月29日晚,我市扬中市在“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人初筛呈阳性,并在密接筛查中,陆续发现阳性感染人员。为及时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将我市“苏康码”赋黄码和转码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赋黄码对象

  对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伴随的人员进行赋黄码,按照“苏康码”黄码进行管理。

  二、黄码转绿码方式

  1. 被赋予黄码人员需进行3天健康监测(发生异常及时报告),并到指定机构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1、3天),如结果均为阴性,可自动转为绿码。符合转码条件未能自动转码的黄码人员,凭相关证明向所在地社区(村)、街道(乡镇)登记,并申请黄码转绿码事宜。

  2. 如市民发现黄码赋码不准确,可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登记,经社区(村)、街道(乡镇)汇总审核后,由各市、区疾控中心负责转码。

  三、其它注意事项

  1. 黄码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登记,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并到指定的黄码人员核酸检测专用采样点(见附件)进行采样检测,前往时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

  2. 在此期间(赋黄码)确需就诊的,前往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应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不能提供的,由接诊医院负责采样检测。有定期医疗服务需求的人员(如孕产妇、血透、放化疗等患者)请提前与原就诊医院联系,由原就诊医院统筹做好就医安排。

  3. 正在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黄码人员,由集中隔离点、人员所在地社区在健康管理期满后按规定转绿码。

  4. 凡应检未检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责任。

  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01 镇江市黄码人员核酸采样服务点一览表


  

  02 镇江市定点医疗机构一览表

  

  03 扬中市居民就医指南

  

标签: 人员  核酸  镇江市  疫情  扬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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