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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5 09:03:14

导读:为持续巩固扬中市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4月29日在全市开展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持续巩固扬中市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4月29日在全市开展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检测对象

  扬中市全体居民(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等)。

  二、 采样时间

  4月29日(星期五)06:00-12:00(半天)

  三、 相关要求

  1.请各位居民主动配合,提前准备健康码,持“绿码”居民按照各镇(街、区)统一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行动不便人群由所在村(社区)安排采样人员上门采样。

  2.请提前准备好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在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通知引导下有序排队。

  3.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时务必间隔两米距离,不交谈、不扎堆,保持良好秩序。

  4.全市所有企业、商铺(含门市房、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个体工商户等)人员自行前往附近采样点采样,对不能提供全员核酸采样凭证的,一律暂停营业。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工作,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秩序或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人员不参加核酸检测,48小时后请及时补检。

  6. 黄码人员请于4月29日下午13:30-16:30前往“黄码”人员专用采样点参与全员核酸检测(奥体中心北广场临时采样点)。自我健康监测期间的密接、次密接“双采双检”人员请于4月29日下午13:30-16:30前往各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样点采样。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集中隔离人员不得参加集中采样点核酸检测(安排上门采样)。

  7.请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注意出行安全,并照顾好老人、小孩等。

  扬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标签: 核酸  扬中市  人员  全员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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