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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密切接触者排查公告 山东邹城密切接触者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4 10:59:17

导读:请与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邹城市疾控中心(0537-5213698)报告。

  邹城市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2年03月13日09时,邹城市疾控中心接到济宁市疾控中心推送的济南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1名青岛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同车厢人员现在我市,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该密接及已追踪到在邹城次密接均已落实集中隔离措施,首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此密切接触者返邹后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3月9日:孙某某08:41乘坐高铁从青岛返回邹城,11:09乘坐网约车到达泉兴家园小区。此后未再外出。

  3月10日:7:30自驾到济宁市任城区星氧整形医院。12:30自驾回家到泉兴家园小区。此后当天独自待在家里未再外出。

  3月11日:9:00自驾到邹城千泉街道小胡社区卫生室,10:00许自驾返回泉兴家园小区。此后当天独自在家中未再外出。

  3月12日: 9:00自驾到小胡社区卫生室,10:00许自驾返回家中。13:30自驾到邹城市人民医院千泉院区采集核酸,14:00采集结束后自驾返回小区。此后当天独自在家未再外出。

  3月13号:08:40自驾从家中到小胡社区卫生室。9:20接到市疾控中心的电话通知后自驾回家未再外出,直至被转运至隔离点。

  请上述时间与此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邹城市疾控中心(0537-5213698)报告,配合接受社区健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线。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市民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03月13日

标签: 邹城市  自驾  邹城  疾控中心  济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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