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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工伤备案不见面申报怎么办理(宜昌市工伤申报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2 08:41:16

导读: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于事故发生后或者接到职业病诊断书24小时内报告经办机构。

  如何实现“不见面”的工伤备案?

  第一种方式:电话备案容缺受理

  建筑业参保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可通过拨打市社保局工伤科电话:0717-6731207备案后申请容缺受理,容缺受理通过后,可在事后办理工伤待遇报销时再一并将工伤事故备案表送交市社保局工伤科存档。

  第二种方式:电话备案QQ报送备案表

  对于一些不知道有容缺受理事项或因种种原因不愿意进行容缺受理申请的用人单位,市社保局工伤科创新服务理念,开辟了新的资料提交渠道。用人单位在拨打0717-6731207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后,可将事故备案表拍照或者扫描后传市社保局工伤科指定邮箱1731995630@qq.com,市社保局工伤科工作人员将在收到备案表24小时内,及时对备案情况进行反馈,免去了用人单位为一张备案表来回跑路的麻烦。

  提醒:宜昌市互联网+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工伤备案及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上工伤备案只适用于参加五险的工伤职工,由于系统和政策的原因,按项目参保的建筑业农民工暂时无法通过以上两种方式进行办理。

标签: 工伤  用人单位  社保局  事故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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