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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是多少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2 07:14:18

导读:宜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要超过一定的“起付线”才能进入报销。

  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如何享受本地普通住院待遇?

  答:参保居民因病住院时,需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并刷卡登记,参保居民出院结算时,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收取个人负担部分,其余部分与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2、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要超过一定的“起付线”才能进入报销。“起付线”指的是“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起付线以下的由参保者个人承担,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按比例报销。目前宜昌市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元。在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按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减半。

  3、城乡居民医保普通住院报销政策是怎样的?

  答:参保居民普通住院费用的报销,与医疗机构等级和医保目录的报销类别有关: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内的甲类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乙类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医疗费的金额按自然年度核算,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标签: 医疗机构  医保  参保  城乡居民  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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