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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宜昌市残疾人补助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2 07:05:04

导读:宜昌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补贴标准见正文。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补助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申领程序: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自愿申请。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残疾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填写《湖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残联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残疾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填写《湖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残联提交书面申请。乡镇(街道)受理残疾人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材料上报给县级残联和民政部门审核,审核结束后,民政、残联共同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社会化发放,享受人员名册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标签: 残疾人  残联  湖北省  人证  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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