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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枝江市烟花禁放规定(宜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2 04:37:52

导读:根据《枝江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规定,明确我市主城区规划控制区及各镇镇区建成区全面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更新时间:以下信息来源于平安枝江公众号2018年1月26日推文。

  禁止区域:

  枝江市主城区规划控制区及各镇镇区建成区。

  禁止时间:

  任何时间一律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处罚规定:

  凡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规,责令停止燃放,没收烟花爆竹,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处100—500元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予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标签: 烟花爆竹  枝江市  公安机关  枝江  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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