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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材料(新乡市二手房贷款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2 10:51:29

导读: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新乡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新乡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二手房贷款材料【先办理过户 再申请贷款】:

  一、提供《新乡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1份。

  二、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2份复印件。

  ★户口本上不显示夫妻关系的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借款人未婚的,提供未婚声明2份及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借款人离异未再婚的,提供:⑴未再婚声明2份;⑵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 件;⑶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借款人丧偶未再婚的,提供:⑴未再婚声明2份;⑵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 件;⑶死亡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提供人行出具的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

  四、提供借款人当月或上月的工资表或工资证明原件(盖单位公章)及1份复印件。

  五、提供所购住房《房屋买卖契约》复印件2份并盖“新乡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产籍科”章及“此件与原件相符”长条章。

  六、提供所购住房《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1年内申请贷款有效)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七、提供所购住房《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证》(单元房除外)原件及2份复印件。

  八、提供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县(市)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标签: 原件  复印件  借款人  登记处  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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