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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哪些人可以领取高温补贴 梅州高温补贴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1 09:16:25

导读:江门人注意啦,炎炎夏日已经到了,高温之下,哪些人可以领取高温补贴呢?小编已经为您整理好了,一起看看吧。

  高温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两类人群可以按规定领取高温补贴: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相关人员。

  2、若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时,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

  注意: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广东省的高温补贴标准为150元/月。

  高温津贴的常见问题:

  问:高温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吗?

  答: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

  问:上夜班可否领取“高温津贴”?

  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与白班和夜班没有关系。

  问:非露天工作能够享受高温津贴吗?

  对非露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也是享有高温津贴的。

  问:因发放高温津贴发生的劳动争议,如何适用仲裁时效?

  答:因为高温津贴性质上属于工资,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高温津贴争议应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在职期间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离职时则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标签: 高温  津贴  劳动者  用人单位  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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