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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办不成事窗口业务办理指南(丹东机关事务管理局)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8 03:38:40

导读:丹东市公安机关在市、县(市)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分中心、出入境管理分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或办公室

  为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县(市)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分中心、出入境管理分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或办公室,依法依规、着重解决办事申请人线上或线下提交申请材料后,未能实现成功办理、成功审批或申请人多次跑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或疑难问题情况。

  受理范围

  1.“应该办”但受政策变化或历史沿革导致事项办理出现障碍的;

  2.申请人线上或线下提交申请材料后,未能实现成功办理或审批的;

  3.派驻窗口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的;

  4.所办事项与公开的办事指南和流程规定不一致,导致无法办理的;

  5.职责不清无法确定承办部门的;

  6.没有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或补正材料,增加办事人跑动次数的;

  7.超出承诺办理时限未予办结的;

  8.申请人提出的业务咨询;

  9.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效率不满意进行投诉的;

  10.属于服务范围以内的其他“办不成事”情形。

  不予受理范围

  1.诉求事项已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申请仲裁的;

  2.诉求事项应当或已经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

  3.诉求事项信访部门已受理或已经有结论性意见的;

  4.诉求事项依法应由或已由特定行业部门处理的;

  5.诉求事项证据材料不全且诉求人无正当理由不予提供的。

  网上受理渠道

  登录 丹东公安局官网 政务服务专栏——“办不成事”受理窗口

  

标签: 事项  申请人  窗口  成事  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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