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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烟台惠民家电消费券6月9日起发放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7 01:00:50

导读:本次家电消费券活动与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合作,利用银联平台进行消费券投放,依托银联载体进行活动宣传推介。

  为推动家电消费市场回暖,5月30日,省商务厅等3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促进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鲁商发﹝2022﹞4号)。5月31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烟台市家电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烟商发﹝2022﹞33号)。近期,为确保家电消费券发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6月6日,市商务局印发了《烟台市家电消费券发放实施细则》。

  本次家电消费券活动与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合作,利用银联平台进行消费券投放,依托银联载体进行活动宣传推介。

  发放规模和发放时间

  总规模2000万元,分三轮发放,规模分别为1000万元、500万元和500万元,三轮发放时间分别为6月9日10时、6月16日10时和6月23日10时,前2轮每轮有效期为7天,第3轮有效期为8天。

  发放对象

  在烟台市内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4类商品(以下简称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

  参与企业由区市推荐+自愿报名方式进行,企业在提交有关材料后均可报名。企业报名日期截至6月8日10点,逾期不再受理。企业名单经市区商务部门审核后,统一发布。

  发放标准

  1.消费者在烟台市内家电销售实体店购买4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费券。

  2.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

  3.促进农村家电消费,对在县(市)及以下门店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即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4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700元消费券。

  抢券方式

  消费者须到参与活动商家现场使用云闪付APP,扫描活动二维码进行抢券。

  每人每轮仅限抢取各种面值消费券1张,抢完为止。消费券分市区(含功能区)和县(市)2个大类,其中市区(含功能区)消费券面值分为300元、500元、600元;县(市)消费券面值分为400元、600元、700元。

  使用方式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家电销售企业购买以上4类商品时,若单笔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由销售企业先行核销消费券,政府后续统一承兑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对应开具1张发票,严禁拆单拼单。本次活动发放的消费券,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退款时,不可再次使用。

  销售企业须留存购买者以下材料:

  1.个人消费者身份证(正反两面)照片;

  2.烟台市家电销售企业开具的符合条件的单件家电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需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

  3.Pos机交易小票;

  4.以旧换新需上传:现场回收照片、旧机回收单(由家电销售企业出具)、旧机接收单(由具备资质的拆解企业出具)、新购家电发票(需备注“家电回收”字样)等资料;

  5.《烟台市家电消费券核销登记表》。

  材料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向参加活动企业承兑拨付。

  咨询服务

  涉及支付服务相关疑问,可直接拨打中国银联总公司24小时专业客服电话95516进行咨询。涉及活动参与等相关疑问,可拨打商务部门热线电话6696103进行咨询。

标签: 家电  企业  烟台市  消费者  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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