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泉州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名单(泉州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名单公示)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5 11:39:05

导读:进入我市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经批批核酸检测阴性和最小密闭外包装件件消毒,并由集中监管仓出具《泉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

  集中监管仓名单

  

  关于泉州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泉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规定,现就泉州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2月5日零时起,进入我市存储、流通、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先行进入我市各地设立的集中监管仓进行统一查验、核酸检测和消毒。

  二、进入我市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经批批核酸检测阴性和最小密闭外包装件件消毒,并由集中监管仓出具《泉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以下简称《出仓证明》)后方可出仓。

  三、经过我市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消毒出仓的,所持《出仓证明》可作为核酸检测、消毒证明在本市流转。

  四、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存储、运输、加工、销售的经营者,须在本工作环节查验出仓证明。无《出仓证明》的,不得存储、运输、加工和销售。

  五、2020年12月5日前已经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再次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全规范消毒后,方可销售。

标签: 核酸  食品  冷链  泉州市  我市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news/jiaodian/191341.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