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泉州儿童坐车不使用安全座椅惩罚措施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5 07:34:58

导读:根据《福建省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父母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亲友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一百元以下罚款。

  泉州儿童坐车不使用安全座椅惩罚措施

  根据《福建省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父母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亲友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一百元以下罚款

  福建省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

  (2021年5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保障儿童乘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本规定。

  一、父母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亲友携带不满四周岁儿童驾驶或者乘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应当在车辆后排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儿童因疾病或者其他身体原因无法使用的除外。

  本规定所称儿童安全座椅包括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和其他儿童安全约束系统。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纳入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内容,加强宣传和检查。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对学员进行儿童安全座椅相关知识的培训。

  幼儿园应当将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纳入道路安全教育内容,提高儿童乘车安全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的公益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三、父母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亲友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一百元以下罚款

  四、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标签: 儿童  座椅  或者其他  福建省  监护人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news/jiaodian/190740.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