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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如何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4 01:10:04

导读:疫情期间,赣州政府发布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等相关事项,一起看看吧!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赣江新区经发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为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落实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现就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7号)要求,自2020年2月22日起至6月30日止,提前执行淡季气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输企业、各城镇燃气企业要认真落实,根据上游实际结算情况,认真测算降价金额,及时足额降低非居民销售价格。

  (二)自2020年3月1日起,非居民用气省内管道运输价格降低10%,由每立方米0.2元降至0.18元。

  (三)自2020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各城镇燃气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降低10%。

  (四)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对化肥等涉农生产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加优惠的供气价格。

  各地要把上游环节供气价格、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及城镇燃气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三个方面降价空间全部让利于终端用户,不得截留。

标签: 价格  企业  居民  日起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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