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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最新疫情防控有关措施(湘潭市最新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3 10:05:35

导读:14天有长沙市长沙县、雨花区、天心区,株洲市攸县旅居史的来(返)潭人员请主动开展核酸检测

  更新日期:2021.10.23

  10月18日以来,长沙市相继报告1例本土新冠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10月23日株洲市攸县报告1例长沙市返攸阳性检测者。鉴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为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湘潭疾控再次紧急提醒广大市民:

  一、持续关注疫情动态。近14天有本土疫情所在地市旅居史来(返)潭人员或与各地公布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叉,或自身健康码、行程卡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请立即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备,配合属地疾控中心和乡镇(街道)、社区(村组)落实调查核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居家 )隔离等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出行。近期非必要不跨省旅行或出差,不建议前往涉疫地区。近14天有长沙市长沙县、雨花区、天心区,株洲市攸县旅居史的来(返)潭人员请主动开展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14天并密切关注家人健康状况,有发热等不适症状立即向社区(村组)报告并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就诊;外出戴口罩,少外出少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不去人多聚集场所。

  三、坚持个人防护。继续保持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继续遵守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入公共场所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

  四、积极接种疫苗。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是落实多病共防的重要措施之一。请市民朋友尽快就近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就近前往接种点进行加强免疫接种,同时建议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有效降低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更新日期:2021.10.21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涉及机场、酒店、景区、医院等多个场所,截至10月21日18时,本轮疫情至少已波及10省12市。鉴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为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湘潭疾控再次紧急提醒广大市民:

  一、主动报备行程。近14天有本土疫情所在地市旅居史来(返)潭人员或与各地公布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叉,或自身健康码、行程卡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请立即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备,配合属地疾控中心和乡镇(街道)、社区(村组)落实调查核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出行。近期非必要不跨省旅行或出差,不建议前往涉疫地区。自10月19日起,凡从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云南等疫情地区来(返)潭人员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有长沙市长沙县、雨花区、天心区旅居史的来(返)潭人员主动开展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社区(村组)报告,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坚持个人防护。继续保持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同时密切关注最新疫情动态,及时获取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四、积极接种疫苗。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是落实多病共防的重要措施之一。请市民朋友尽快就近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就近前往接种点进行加强免疫接种,同时建议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有效降低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更新日期:2021.10.19

  10月18日,我省长沙市报告1例外省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病例为甘肃省嘉峪关人,10月17日13:15-17:45乘坐EU2446航班从嘉峪关抵长沙,且发病前14天内有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旅居史。近日,陕西、内蒙古、宁夏、甘肃报告的病例和阳性人员也涉及到甘肃张掖和嘉峪关、内蒙古阿拉善盟以及陕西西安等旅游城市。此外,云南德宏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时有报告。鉴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以下公告:

  1、10月19日起,凡从内蒙古、陕西、甘肃和宁夏四省入(返)湘人员以及从云南德宏州入(返)湘人员到达我省第一目的地时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2、建议其他省份入(返)湘人员到达我省第一目的地时持有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入(返)湘后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3、所有人员入(返)湘后自我健康监测14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请佩戴口罩及时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诊途中不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4、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用公筷。出入医疗机构、机场、车站、商场、宾馆、电影院、景区等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一米线等防疫规定。

  更新日期:2021.10.19

  10月17日,陕西省西安市通报2例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轨迹涉及甘肃张掖和嘉峪关、内蒙古阿拉善盟、陕西西安等旅游城市。鉴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湘潭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如下:

  一、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动态10月2日以来有甘肃张掖市旅居史,6日以来有内蒙古阿拉善盟旅居史,14日以来有甘肃嘉峪关市旅居史,15日以来有陕西西安市旅居史或与各地公布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叉,或自身健康码、行程卡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请立即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备,配合属地疾控中心和乡镇(街道)、社区(村组)落实调查核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

  二、如非必要,请不前往涉疫地区。自外省市来(返)潭人员应自我健康监测14天,建议抵潭后主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社区(村组)报告,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继续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应继续保持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市民在外要加强自我防护,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场所活动。如需要前往各类室内的娱乐、休闲场所,提前预约、有序进入,并减少在密闭场所的逗留时间,同时配合测温、查码等防疫规定。

  四、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是落实多病共防的重要措施之一。请市民朋友尽快就近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就近前往接种点进行加强免疫接种,同时建议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有效降低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更新日期:2021.9.21

  9月21日,哈尔滨市报告1例本土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鉴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湘潭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如下:

  一、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动态自9月7日以来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旅居史(含中转),尤其是与各地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潭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备,配合属地疾控中心和乡镇(街道)、社区(村组)落实调查核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中秋假期即将结束,外出旅行返潭人员应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村组)报备,按要求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

  三、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卡变化,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继续保持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的重要举措,也是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早主动、就近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保障自己和家人健康,加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更新日期:2021.9.13

  9月10日福建省莆田市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截至9月12日24时累计报告感染者75例,已涉及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等3市,初步判定为德尔塔毒株引起。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同时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湘潭疾控再次紧急提醒广大市民:

  一、主动报备行程。8月26日(含)以来有福建省旅居史人员应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工作单位或所在酒店报备相关情况,按要求配合属地疾控中心和乡镇(街道)、社区(村组)落实调查核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

  二、警惕入境风险。已解除21天集中隔离观察入境入潭人员应继续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单间居住,与家人保持适当距离;限制出行,非必要不外出,尤其是不聚集,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仍应继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三、强化健康管理。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卡变化,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食欲不振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

  四、合理安排出行。中秋、国庆假期临近,公众尽量减少或避免跨省旅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在出行过程中全程做好疫情防控。不提倡聚集或聚会,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五、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加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更新日期:2021.9.10

  福建省仙游县指挥部10日晚发布通报:9月10日8时,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发现6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专家研判本次疫情源头疑似为新加坡入境人员导致。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湘潭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如下:

  一、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动态8月26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旅居史(含中转),与各地公布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潭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备,配合开展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中秋、国庆假期临近,请合理安排出行。尽量减少或避免跨省旅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确需前往的,旅途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旅程结束返回应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村组)报备,按要求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假期不提倡聚集和聚会,尤其是不允许大规模的聚集。继续保持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三、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卡变化,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

  四、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的重要举措,也是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早主动、就近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保障自己和家人健康,加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更新日期:2021.8.26

  2021年8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湖南省出行防疫政策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入境人员:

  (一)在第一入境点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在集中隔离的第1、4、7、10、14天开展常规鼻咽拭子核酸检测。

  (二)对返回居住地的入境入湘人员,原则上继续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入境期满21天,并在继续隔离开始的第二天和最后一天分别对其进行1次核酸检测。入境入湘人员在完成隔离后,要继续实施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外出时须做好个人防护。

  二、中高风险地区来湘人员:

  (一)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的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暴露重点人群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观察,并于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次密切接触者至少集中隔离7天,在第2天和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近14天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且至少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其中相邻两次检测时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

  (四)持黄码限制出行。此类人员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可有序出行,但限制出入学校、工厂、影剧院、大型商场、大型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和相对封闭场所。

  更新日期:2021.8.23

  据上海市卫健委通报,2021年8月21日0—24时,上海市新增本土新冠确诊病例3例,现有住院治疗本土确诊病例6例。共有5个中风险地区,分别为: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川环南路1049弄界龙花苑小区、盐朝公路798号锦江之星(东海镇店)、祝桥镇千汇路280弄千汇苑一村小区、祝桥镇千汇路1000弄祝和苑北区、松江区永丰街道仓丰路855号(有庐公寓)。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现紧急提醒如下:

  一、请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动态,8月6日以来有上海市浦东新区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中转),与各地公布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潭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备,配合开展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近14天有上海市浦东新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主动报备并居家自我健康监测14天,建议至少在入潭后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有序出行,同时继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近期请合理安排出行,尽量减少或避免跨省旅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确需前往的,旅途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旅程结束返回应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村组)报备,按要求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

  三、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卡变化,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红码人员应就地集中隔离观察;黄码人员应开展14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持有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出行,但不得出入学校、工厂、大型商场、大型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和相对封闭场所。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

  四、继续保持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五、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的重要举措,也是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早主动、就近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保障自己和家人健康,加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更新日期:2021.8.13


  据江苏省卫健委通报,7月28日至8月11日,扬州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485例。当前,扬州市疫情处于集中暴发期,出现社区、家庭广泛传播,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截至8月12日9时,我国除港澳台外,有高风险地区21个、中风险地区199个。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现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动态,近14天有江苏扬州、湖北武汉及荆门、河南郑州、张家界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中转),与各地公布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返)潭人员,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备,配合开展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近期请合理安排出行,尽量减少跨省旅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确需前往的,旅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旅程结束返回应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村组)报备,按要求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

  三、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卡变化,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

  四、请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五、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的重要举措,也是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早主动、就近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保障自己和家人健康,加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更新日期:2021.8.13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湘潭市全力应对和处置本轮新冠肺炎疫情。截止目前,未发生本地传染和疫情外溢,并自2021年8月13日零时起全域均为低风险地区。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调整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潭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凭健康码、行程卡正常有序离潭,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尚在集中或居家隔离以及其他仍在接受健康监测的人员须继续遵守健康管理要求;拟来潭返潭人员须符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全市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网吧、室内体育场馆、室内密闭游乐场所、影剧院等人员聚集性场所可采取限流、错峰、预约等方式有序开放,但须严格落实个人及场所防护措施并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其他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各类线下培训机构和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开放,恢复开放时间由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在城区设立的核酸检测临时方舱采样点于2021年8月13日11:00起休舱。确需核酸检测的人员可到定点医疗机构(点击查看名单)进行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和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四)继续严格各类现场会议和群体性活动的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 广大市民要继续保持防控疫情的高度警觉和高度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加强个人防护,减低聚集风险。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有涉疫地区旅居史或与核酸阳性病例有接触史的人员,健康码(行程卡)转为“黄码”、“红码”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组)或工作单位报告。符合接种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应积极主动并动员家人尽早完成疫苗接种。本通告自2021年8月13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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