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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衡阳疾控发布防疫健康提醒(衡阳市疾控防疫中心)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2 11:07:09

导读:疫情期间,衡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定时更新发布防疫消息,请大家及时关注,做好防疫措施。

  警惕!衡阳疾控发布防疫健康提醒(2月27日)

  目前,国内本轮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德尔塔和奥密克戎变异株叠加流行的特点。近一周,15个省份报告了新增本土确诊病例。香港疫情仍处于快速扩散和加速上升期。特别是内蒙古呼和浩特疫情仍处在高位运行平台期,广东深圳、东莞疫情持续上升;湖北武汉疫情已波及北京、山东、河北、上海等省市;四川成都、广西防城港等疫情有进一步传播风险。2月26日,全国(不含港澳台)报告新增本土病例11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2例。截至2月27日9时,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8个,涉及内蒙古、辽宁、广东3个省份;中风险地区192个,涉及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湖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8个省份。

  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衡阳疾控再发疫情防控健康提醒:

  一、主动报备行程,配合防疫措施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

  ★近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人员

  ★高中风险区、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入(返)衡人员

  ★健康码为红黄码,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等

  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特别提醒

  【东莞市】

  ★对2月11日-18日以来,有大朗镇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居家健康监测至离开大朗镇满14天(自离开大朗镇之日算起)和至少2次核酸检测

  ★对2月19日以来,有大朗镇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大朗镇满14天(自离开大朗镇之日算起)

  ★对2月11日以来,有东莞市桥头镇、常平镇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

  【深圳市】

  ★对2月2日以来,有深圳市南山区、福田区旅居史的

  ★2月5日以来,有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宝安区、龙华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

  暂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

  【广西壮族自治区】

  对2月9日以来:

  ★有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港口区、东兴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隔离医学观察,

  ★有防城港市其他县区(非高中风险区、封控管控区),暂实行自我健康监测。

  【云南省】

  对2月9日以来:

  ★有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隔离医学观察

  ★有临沧市其他县区(非高中风险区、封控管控区),暂实行居家健康监测和自我健康监测

  主动报备:有以下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立即报备

自2月22日以来四川省眉山市
2月21日以来四川省绵阳市
自2月20日以来四川省德阳市
自2月16日以来四川省泸州市
自2月1日以来成都市温江区、高新区、天府新区、金牛区、金堂县、成华区
自2月3日以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自2月3日以来内蒙古包头市
自2月1日以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
自2月17日以来湖北省武汉市
自2月21日以来山西省忻州市
自2月20日以来山西省太原市
自2月17日以来山西省晋中市
自2月12日以来浙江省绍兴市
自2月17日以来海南省澄迈县
自2月17日以来贵州省贵阳市
自1月25日以来辽宁省葫芦岛市
自2月7日以来辽宁省沈阳市
自2月8日以来江苏省无锡市
自2月9日以来云南省临沧市
自2月3日以来云南省红河州
自1月29日以来云南省文山州
自2月2日以来云南省德宏州
自2月9日以来广西防城港市
自1月27日以来广西省百色市
自2月5日以来黑龙江省鸡西市
自1月24日以来黑龙江省黑河市
自2月11日以来广东省东莞市
自2月2日以来广东省深圳市

  ➤凡从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衡人员需持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衡,抵衡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3月15日前,没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衡人员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衡

  ➤近21天有境外旅居史人员应及时到当地社区(村)、单位进行报备登记

  ➤入境人员(含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须在第一入境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少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满21天者,须在返衡后集中隔离至满21天。

  ➤近期如有入境需求的人员,请务必按照规范途径出入境。同时,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发现非法偷渡入境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各县市区防控办。

  二、合理安排出行,规避风险地区

  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返衡后,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不参加大型聚餐聚会活动。出行尽量选择自驾或直达的火车、高铁、飞机等交通方式,减少中转,避免途经中高风险地区。

  三、加强自我防护,保持良好习惯

  广大群众要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继续保持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文明用餐、咳嗽礼仪、安全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进入公共场所时,配合做好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疫措施。

  四、配合防控要求,减少聚集活动

  聚集有风险,参加需谨慎。广大群众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聚会,主动减少探亲访友、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从严管理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各类社会机构举办大型会议培训等活动。

  五、提高警惕意识,做好健康监测

  关注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勿自行用药,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及时接种疫苗,尽快加强免疫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标签: 疫情  人员  云南省  健康  临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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