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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办理疫情防控措施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2 09:08:07

导读:衡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8月1日发布了关于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关于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县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及窗口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是倡导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尽可能推迟办理非紧急类事项,健康码、行程码异常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请自觉延迟来我中心,尽量釆用预约服务等方式联系。若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业务,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排队时请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办理完毕后随即离开,尽量减少在大厅逗留时间。

  二是即日起,进入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人员必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疫苗接种记录,积极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公民身份证并实名登记,符合相关要求方可入内,若您没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予支持配合。

  三是对拒不配合我中心疫情防控工作,故意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我中心将依法依规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实施。

  衡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日

标签: 县政  疫情  防控  大厅  衡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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