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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建设工程复工要求(襄阳集中开工)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1 07:04:44

导读:襄阳本地宝为您带来襄阳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复工原则、复工时间、抵(返)襄员工管理。

  襄阳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基本要求

  (一)复工原则

  按照“先备案通过后组织进场、先物资后人员”的原则,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防控措施不到位,一律不得复工;未经备案通过,一律不得复工;未经备案通过,工人一律不得进场等待复工;项目违规复工,一律顶格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分批、有序、稳妥复工。

  (二)复工时间

  1.市区所有工程不得早于2月20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

  2.2月21日起,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是否接受开、复工申请。如市政府部署可开工,市住建局将组织核查省市重点、基本民生及重大活动等项目的复工申请。

  3. 其他项目(含小散工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延期分批核查、复工。

  4. 相关务工人员复工前不得提前返回工地。

  (三)抵(返)襄员工管理

  1.对返岗前两周内有流行病学史(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应督促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不得进入工地。

  2.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督促其就医,不得进入工地。

  3.其他人员。对不属于需要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的,应安排在工地观察区进行居住观察,观察期限根据市疫情防控要求确定。观察期间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标签: 疫情  防控  工地  项目  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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