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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12号通告(长葛号2021最新通知12月份)

来源: 最后更新:22-09-30 03:26:50

导读:2022年1月12日,长葛市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维护稳定的通告”,事关人员出行、车辆上路等,详见正文。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维护稳定的通告(2022年12号)【2022年1月12日】

  鉴于目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维护稳定有关工作,经研究决定,根据许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维护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许疫情防指办〔2022〕1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柔性办公的通知》(许疫情防指办〔2022〕19号)要求,现就做好当前长葛市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和社区(村)管理等工作通告如下:

  一、火车站、高铁北站和高速公路长葛各下站口,以及设置疫情防控监测点的国省干道、主要城乡干道长葛出口。对进出长葛市的人员、车辆一律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双码查验、消杀措施。监测点要优化检查检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与相关镇办加强沟通联络,搞好分类施策。该隔离的,做好闭环转运、协同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该劝返的,做好疏导工作、及时劝返;符合健康出行需求的,及时放行。

  二、明确标准,精准高效做好社区(村)管理工作。在长葛市域内,对下列人员在双“绿码”、体温正常的前提下,凭单位工作证明进出。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确需到岗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行柔性工作制,由单位从严审核并出具工作证明);

  (二)从事疫情防控相关公务人员、医护人员、应急值守人员;

  (三)从事城市水电气暖、环卫、保安等保障城市运转的一线人员;

  (四)商超物流、外卖送餐、通讯寄递、粮油物资及其他民生行业从业人员(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工作证明)。

  (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部门发放通行证的车辆,进行消杀后一律放行。

  (六)在疫情管控中,对出现的特殊情况(如急需就医等),要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及时妥善处置。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河南疾控”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的信息为准,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积极发现、举报身边涉疫人员。举报电话:0374-617099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长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标签: 疫情  防控  长葛市  指挥部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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