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9-29 07:11:05
洛阳市涧西区人才公寓第二批申报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改善人才住房条件,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集聚优秀人才,根据《洛阳市涧西区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涧西区人才公寓第二批租住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涧西区人才公寓
涧西区人才公寓位于涧西区中州西路与重庆路交叉口,户型分别约为55㎡、110㎡。精装修到位,配备生活设施。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对象
涧西区辖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区创新创业的企业、人才(团队),洛阳籍在外高层次人才,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租住涧西区人才公寓:
1. 被评定为“河洛英才计划”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及其核心成员或骨干成员;
2. 符合涧西区产业导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趋势,在重点领域或行业具有杰出才能、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及其核心骨干;
3. 新入驻涧西区或已达成入驻意向的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趋势的企业及其核心成员;
4. 以项目合作、技术联姻等方式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5. 在涧西辖区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6. 符合我市发展需求,能带动我市某一领域进步或产业升级的管理型、专业型、创业型、新秀型、技能型洛阳籍在外高层次人才。
(二)申请条件
上述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 企业注册地在涧西辖区;
2. 企业在涧西依法纳税、交纳社保且三年内无违法、失信记录;
3. 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4. 企业法人三年内无违法、违纪、失信及犯罪记录。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无违法失信记录;
3. 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洛阳市城市区无自有住房,且在我市城市区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的。
三、申报类型及租住期限
1. 按照公租房收费标准租住人才公寓:符合申请对象第2项的企业可申请3套公租房收费标准租住的人才公寓;符合申请对象第3项的企业可申请2套公租房收费标准租住的人才公寓;符合申请对象第2、3、5项的人才按照公租房收费标准租住人才公寓。
租住时间:3年为一个租住周期,租住期内按照公租房收费标准。其中已达成入驻意向的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趋势的企业及其核心成员租住周期为6个月。
2. 免租金租住人才公寓:符合申请对象第1项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可申请5套免租金人才公寓;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可申请3套免租金人才公寓;紧缺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可申请2套免租金人才公寓;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区工作期间可申请免租金租住人才公寓。
租住时间:3年为一个租住周期,租住期内租金全免。
3. 免费暂住(探亲)人才公寓:
(1)回洛阳探亲的洛阳籍在外高层次人才。
暂住时间:根据在洛阳探亲时间确定暂住时间,原则上一年内暂住时间累计不超过40天。
(2)符合涧西区产业导向,且由洛阳市辖区企业引进的有入驻涧西区意向的企业管理核心成员;有意向到涧西创业就业,且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趋势,有杰出才能或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
暂住时间:根据暂住意向确定暂住时间,原则上一年内暂住时间累计不超过6个月。
4. 按照市场价收费标准租住人才公寓:不符合“申请对象”所列条件,但有意申报入住人才公寓的在洛优秀人才。
租住时间:1年为一个租住周期,租住期内按照市场价收费标准。
5.已申请入住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的,不得申报。
6.居住期间产生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入住的承租人或申请企业承担。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在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xq.gov.cn)下载《洛阳市涧西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填报后将申请表及佐证资料的扫描件报送至涧西区委人才工作服务中心邮箱,邮箱地址:jxqwrcb@163.com。申报资料如下:
1.《洛阳市涧西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扫描件;
2.申报对象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扫描件;
3.通过资源共享等渠道能够认定其资格条件和要素评分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通过资源共享等渠道无法认定其资格条件和要素评分的,按需要追加以下佐证材料(扫描件):
申报对象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或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自主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股东信息证明材料;近五年获奖证书,近五年专利授权证书;自主创办企业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
审核结果通过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后,按照高端优先、分类排队的原则,综合考虑申请人所属人才层次、要素评分等情况分配租住房屋,申请企业可优先排队。申报对象签订租赁协议后,按规定办理入住等手续。
五、申报受理时间
第二批申报受理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28日17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结束后,涧西区人才公寓实行动态申报管理,视现有房源及申报情况进行受理、审核、分配。
申报受理地址:涧西区委人才工作服务中心416室(涧西区西苑路12号)。
咨询电话:0379-64823198(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中共涧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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