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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区疫情防控最新消息(伊春疫情防控公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9 06:34:41

导读:近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群集中活动管理。

  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1年8月3日发布)

  (2021)3号

  当前,多省市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爆发趋势。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所有社区设立哨点、门岗、返乡人员登记点,对进入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洛的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并立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近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群集中活动管理。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暂停10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100人以下聚集性活动或有省外、境外人员参加的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活动举办(承办)方均要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由镇指挥部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未经批准不得举办。所有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医院、学校、商超、宾馆、饭店、农贸市场、车站、药店、银行、景区、养老院、托幼机构、各类场馆、集中隔离点等人群易聚集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人员测体温、扫健康码、规范戴口罩、疫苗接种、一米线和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重点场所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疫苗人员(有禁忌症除外但需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进入,并积极动员及时进行疫苗接种。养老院实行封闭式管理。

  五、全区各社区集体卫生室、民营医院等无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许接诊发热患者,发现可疑患者2小时内向辖区镇指挥部和镇卫生院报告,指导患者做好个人防护,规范转运至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六、全区各药店一律暂停销售退烧药物,确保每位发热患者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有序就诊,做到不漏不误。

  七、从即日起,全区网吧、KTV、游艺厅、营业性演出场所暂停开放,暂停景区大型演艺活动,所有营业性演出活动暂停审批;全区电影院、农村公益电影等面向公众的放映活动暂停开展;各种实体书店讲座、人员聚集性读书活动等暂停开展。

  八、广大群众要持续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审慎安排出行。即日起,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洛,不到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出差、探亲访友。确需前往的,离洛前和返洛后均需向社区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九、加强个人防范,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餐,分餐制,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好个人和家人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请广大群众自觉尽快接种疫苗,提高抗感染能力,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病死率,共筑免疫屏障。

  十一、人人都是疫情防控志愿者。广大群众如果发现身边有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洛人员,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社区或镇卫生院;发现有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未开展自我安全防护的人员,应当积极提醒,共同维护我区社会大局平稳。

  区疫情防控监督电话:

  69660897/60878580

  伊滨经开区(示范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标签: 疫情  防控  指挥部  人员  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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