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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瀍河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公告(沙河镇全员核酸检测)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9 02:07:09

导读:采样时间:3月31日7:00—12:00,采样对象:瀍河区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瀍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公告

  当前新冠病毒变异毒株传染性、隐匿性强,症状不明显,容易多点散发或集中暴发,为积极应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完善我市各项应急准备,提升平急转换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经瀍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3月31日7:00—12:00

  二、采样对象

  瀍河区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全区共设置168个固定采样点和10个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可主动到就近采样点参加采样。

  四、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没有身份证的必须由携带身份证的特定关系人(子女、父母、老师、监护人等)陪同,否则无法完成采样。

  (二)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严防采样时发生交叉感染。

  (三)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的特殊群体,请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由流动采样点上门采样。

  (四)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或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提前向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五)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瀍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标签: 指挥部  核酸  疫情  防控  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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