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货车司机来承返承需要隔离吗 货车司机回来需要隔离吗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8 06:12:24

导读:外地来承非本地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来承,本地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由低风险地区返承,须提前至少24小时由个人或通过单位向属地镇街、社区(村)报备,同时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河北健康码绿码。

  货车司机来承返承防疫政策(4月11日更新)

  一、外地来承规定

  外地来承非本地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来承,抵承前至少提前24小时主动与接收单位(货主)对接,由接收单位(货主)向属地镇街报备路线、时间、司机及同乘人员姓名、车号、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情况等,由属地镇街落实来承后全程健康管理和管控措施。

  个人和单位不主动报备的,将自行承担相应检测和落实管控措施的费用;因不主动报备造成严重影响的,将由个人和单位各级负责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地返承规定

  1、本地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由低风险地区返承,须提前至少24小时由个人或通过单位向属地镇街、社区(村)报备,同时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河北健康码绿码

  2、由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返承的,须在抵承前至少提前24小时由个人或通过单位向属地镇街、社区(村)报备,抵承后配合社区(村)尽快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注意:各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应做好车辆、人员防护消杀,并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防控工作人员做好核酸检测、检查登记、隔离管控、扫码、测温等工作。

  三、劝返政策

  货车司机14天内去过外省市且无48小时2次核酸证明或抵承前未向属地镇街主动报备的,原则上予以劝返,涉及生活物资、医疗物资保供或其他有必须入承需求的一律自费先进行“抗原”快检,再进行核酸检测(单人单管)后,方可入承。

  四、防控政策

  1、本地司机及同乘人员要在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味觉减退和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2、外地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收货接货过程中非必要不下车,由接收单位(货主)安排人员装卸货,避免与其他人员直接接触。无法当日离开的,抵承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属地督促接收单位实施集中停车和住宿管理,避免司机与社会面接触。本市接收单位(货主)对在车上过夜司机及同乘人员提供必要帮助和关怀,并同步做好全程管控,接收单位(货主)解决确有困难的,可协调属地镇街共同解决。

  3、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由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重点管控地区返承的,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按要求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由重点关注地区返承的,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按要求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再次离承的,应提前24小时向居住地或企业所在地镇街进行报备,离承时从住宿地点至离承通道之间遵循“两点一线”原则,沿途不得与社会面进行接触。

  5、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在隔离期间需离承的,可在离承前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且结果阴性,从隔离地点以“点对点”闭环形式转运到货车,在专人跟踪的前提下直接离承,确保在承期间完全闭环管理,并将货车司机和同乘人员相关信息横传到其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6、双桥区内各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运输公司和工业企业原则上严禁从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疫区进送货物,对确需外运的物资,以企业为单位提前向双桥区交通运输局备案,由市统一组织人员、车辆进行点对点运输,运输车辆司机回承后要集中隔离7天

  7、相关部门将定期对辖区内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落实政策要求情况进行监管检查。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疫情蔓延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对隐瞒行程、伪造行程、持虚假证明的货车司机,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标签: 核酸  司机  货车  人员  报备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news/jiaodian/164325.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