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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柏乡县城镇低保年审指南(邢台市柏乡民政局电话)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8 11:36:09

导读:为做好城镇低保的动态管理工作,柏乡县民政局将对所有城镇低保对象进行年审,具体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0日,在县民政局一楼进行年审。

  二、审核要求

  (一)需要携带的证件:

  1、享受低保对象的身份证

  2、户口簿

  3、低保证

  4、结(离)婚证

  5、就业失业证

  6、残疾证

  7、在校证明

  等有效证件

  (二)年审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村委会出具有无土地证明或收入证明

  3、打工单位出具打工收入证明(加盖印章并注明打工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4、在校大中专生提供在校生证明

  (三)审核程序:

  申请人到居住地乡(镇)或户籍所在地领取年度审核表,填写完整,由村和乡镇审核签字盖章,申请人携带年度审核表和相关证件一并到民政局接受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低保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到场人员须佩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须引导人员同意后进入审核现场。

  (二)到场人员不得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四、咨询电话

  0319-3712815

标签: 年审  人员  在校  证件  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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