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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邢台新河县疫情防控紧急提示一览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8 11:32:44

导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工作,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新河卫健向全县居民发出如下提示通告: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持续报告本土确诊病例,上海、北京、哈尔滨、大连等地仍有零星散发病例,特别是石家庄鹿泉区等地报告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防控压力依然巨大。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工作,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向全县居民发出如下提示通告:

  一、积极主动报告。

  1、11月24日乘坐T252次高铁自天津途径邢台下车的人员和11月20日以来有石家庄市鹿泉地区旅居史人员,特别是到过石家庄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工地的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居住地乡村、小区、网格、单位、县疾控中心或防控办报告,积极配合落实好我县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新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近14天以来,有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通辽市,云南省陇川县、瑞丽市,大连市、上海市以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等中高风险来新返新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乡村、网格、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因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风险地区信息,近期非必要不出县,更不要去风险地区旅游、出差。涉疫地区如非必要暂缓来返新,其他地区返新前向所在乡镇、村、小区、网格、单位报备,做好旅途、就餐等过程中的个人防护,返新时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返新后立即做核酸检测,并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密切关注自身健康。请广大居民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不信谣、不传谣,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并主动接种“加强针”,引导家庭成员中的3-11岁儿童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一步强化防控意识,要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减少在公共场所停留时间,杜绝聚众娱乐等活动,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坚持戴口罩、扫码、测温、勤洗手、常通风,咳嗽、打喷嚏注意遮挡,用公筷、公勺,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尽量不购买邮寄境外、高中风险地区物品,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在室外拆包,落实好手卫生和物品消毒处理,不给疫情传播可乘之机。一旦自己或身边家人、朋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要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赴新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筛查,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要主动如实告知旅居史、接触史,积极配合医生治疗。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后,再按照普通疾病进行诊治。如果未经筛查、自行服药,或隐瞒症状正常参与社交活动等,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积极配合排查。各乡镇、网格单位要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的模式,加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重点地区人员的兜底摸排,做到第一时间“清仓见底”“动态清零”,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居民如遇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上门或电话排查问询有关情况,请您给予理解配合,如实回答他们的问题,您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将受法律保护。刻意隐瞒,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五、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酒店宾馆、景点公园、医院、学校、养老、监所等公共场所和重点场所要继续严格落实测温,查健康码、行程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进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六、鼓励线索举报。广大居民如发现风险地区和有确诊病例或阳性无症状感染者地区来返新人员隐瞒不报等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行为,请积极向新河县防疫办(4988096)、县疾控中心(4752383)举报;如发现基层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民营医院、卫生室等接诊发热等“十种”症状患者的,请积极向新河县卫生计生执法大队(4761969)举报;如发现药店销售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物不实名登记的,积极向县市场监管局(4986198)举报。

标签: 防控  疫情  新河县  地区  鹿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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