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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宁马山县限放烟花爆竹区域及时间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5:54:38

导读:南宁马山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内在下列时间准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正月初二至十一以及正月十五、十六每日的上午7时至晚上12时;“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假日期间。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355国道至兑里屯一带→高速路口一带→银峰大道延长线一带→内岜徐→琴屯。

  (二)金伦大道(地磅至岜朝一带)→下学屯→上学屯→026乡道一带。

  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时间要求: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内,禁止在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内在下列时间准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1.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

  2.农历正月初二至十一以及正月十五、十六每日的上午7时至晚上12时;

  3.“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假日期间。

  (三)启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禁放区、限放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举办重大庆典活动,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说明正确、安全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居民棚户区及居民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得向人群、车辆、航空器、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三)不得妨碍行人、车辆、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标签: 烟花爆竹  时间  区内  农历  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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