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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涉疫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投诉规定一览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5 09:30:39

导读: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核查处理。

  为贯彻落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决防止涉疫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让全省群众更好地过上安全安宁的新年,根据有关工作部署,“浙里督”从2月1日起面向全省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问题线索。

  此次征集主要包括九方面内容:

  一是各地各部门落实就地过年服务保障不到位,对群众正常生活造成较大不便的。

  二是各地对农村地区返乡政策层层加码,方式方法简单粗暴,未分级分类精准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

  三是空间封闭、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落实测温、亮码、消毒、口罩查验不严,存在防控漏洞的。

  四是存在较大规模人员聚集,不落实个人健康防护的。

  五是药店或基层卫生机构不经实名登记和流调问询出售各类退烧药的。

  六是各类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措施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的。

  七是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政策不落实,对重点人群未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的。

  八是市场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无法提供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或没有“浙冷链”溯源码的。

  九是集中隔离场所未严格落实“三区两通道”要求,人员防护措施不落实、操作不规范的。

  请您登录浙里督”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浙里办”APP、省政府门户网站“浙里督”平台,通过“我要投诉”“我要建议”或手机“随手拍”功能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核查处理。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问题线索,省政府督查室将直接派员进行督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精密智控指数评价。

  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标签: 防控  疫情  核酸  肺炎  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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