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嘉兴海盐医疗机构疫情期间就诊需要预约吗?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5 08:44:51

导读:国内部分省市出现聚集性疫情,多地出现本土病例,同时省外还发生多起定点医院院内交叉感染导致的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请配合医疗机构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并规范佩戴口罩。

  门诊就诊须知:

  1.赴提供预约诊疗的医疗机构就诊,请提前预约、分时段就诊、实名制就诊

  2.应配合医疗机构接受预检分诊、流行病学史调查,有以下情况之一,应主动、如实告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1)发热(≥37.3°)、乏力、干咳、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2)四周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权威公告为准)旅行史或居住史;

  (3)四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3.医疗机构认定为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应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流行病学史问诊、相关信息登记、留观、报告和交接转诊等工作。

  4.不设发热门诊(诊室)医疗机构就诊患者,如有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需到就近的设有发热门诊(诊室)医疗机构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门诊就诊时严格遵守一人一诊室,排队、候诊保持一米距离,避免不必要的陪同,必要时原则上限一人陪同就诊。

标签: 医疗机构  流行病学  门诊  诊室  一人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news/jiaodian/150099.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