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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海盐疫情期间医疗机构住院就诊须知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5 08:44:00

导读:国内部分省市出现聚集性疫情,多地出现本土病例,同时省外还发生多起定点医院院内交叉感染导致的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请配合医疗机构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并规范佩戴口罩。

  住院就诊须知:

  1.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时应查验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医疗机构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住院期间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

  3.经医疗机构评估确需陪护的,原则上只能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未接种新冠疫苗者不宜作为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应配合医疗机构评估

  4.陪护人员每日接受体温监测,体温≥37.3°C不得陪护,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向病区医务人员报告,并按要求到设有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就诊

  5.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住院(陪护)期间不串门、不聚集,非特殊原因不离开病区

  6.对长期住院、必要的固定陪护人员,在严格落实不离开病区的情况下,医疗机构按医院感染工作要求开展定期核酸检测,请予以配合

  7.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入院后,非特殊原因擅自离开指定活动范围,重新进入诊疗区域的,需查验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医疗机构为“愿检尽检”人员,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供群众自行选择。

标签: 医疗机构  人员  病区  核酸  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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