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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义乌市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禁火令(义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4 09:49:15

导读:为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义乌发布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规定,日前,义乌发布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禁火令:2022年4月1日至4月10日,全市林区内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禁火令要求:

  在禁火期内,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乱扔烟蒂、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玩火;

  严禁烧山狩猎、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严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在监护人有效监护下进入禁火区域;

  严禁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拒不执行本禁火令或造成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义乌市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或义乌市公安报警电话(110)进行报告。

  针对清明期间森林火险等级高以及上坟祭祖、进入林区游玩人员多等各种危险系数不断增加的不利因素,各镇街森林消防员、护林员要严格落实森林火灾防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将森林消防责任精准落实到每村、每户、每一个具体的人,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和路口,确保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救、责有人担。

标签: 森林  林区  义乌市  火情  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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