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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鹿城发布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加快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4 11:34:31

导读: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鹿城区18周岁及以上(不限户籍)无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均属于“应种尽种”人群。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1号)

  关于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加快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 告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鹿城区人群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鹿城区18周岁及以上(不限户籍)无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均属于“应种尽种”人群。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鹿城区各疫苗接种点,于7月25日前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25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

  二、自7月15日起,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养老机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旅馆)、酒店、民宿、农家乐、银行、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剧院、博物馆、影院、KTV、网吧、健身房、宗教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群聚集场所都将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入口位于支付宝健康码下方),并对未接种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动员其及时接种

  三、7月31日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均需完成全程接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承担“应种尽种”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种尽种”的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假期返鹿尚未接种的18周岁及以上人员,请尽快到鹿城区各疫苗接种点完成接种。

  四、大型聚集性活动主办方应查验参加人员疫苗接种记录,实行疫苗接种准入制。未接种疫苗人员不宜参加活动,如要参加活动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特此通告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2日

标签: 疫苗  疫情  防控  城区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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