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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鹿城户籍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生效(8月15日起)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4 10:53:51

导读:日前,鹿城区卫生健康局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简称“温州国寿”)达成协议,由鹿城区财政全额出资125万元,为鹿城区户籍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保温州国寿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为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日前,鹿城区卫生健康局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简称“温州国寿”)达成协议,由鹿城区财政全额出资125万元,为鹿城区户籍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保温州国寿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据了解,保单已于8月15日起开始生效,将为鹿城区户籍8万多名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障,每人最高享有保障额度为2万元

  日前,鹿城区卫生健康局与温州国寿签署了《2021鹿城区老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协议》。根据协议,鹿城区卫生健康局为鹿城区户籍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保温州国寿为老年人量身定制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期限为2021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4日。

  这份团体保险的保费全部由鹿城区财政出资。在保险期限内,鹿城区户籍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最高享有2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障。根据保险条款,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致身故或残疾时,温州国寿根据发生的地点赔付相应的“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其中指定场所“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最高20000元,其他场所“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最高10000元。(指定场所包括:旅游景点、公园以及经民政部门确定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老年食堂、文化礼堂、老年电大等非经营性的为老服务场所;上述指定场所之外为“其他场所”。)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则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意外伤害医疗(包括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费用,针对符合当地社保机构可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社保和其他途径获赔的金额后,对其余额按免赔额0元,赔付比例100%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赔付2000元;没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比例按100%,免赔额为100元,最高赔付2000元。

  此外,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给予每天30元的住院补贴,单次住院最高给付90天,年累计最高以180天为准。

  由于为老年人提供保险保障的条款属于团体保险,并不需要每位老人都签署保险合同,因此对老年人来说,其实相当于“无形当中多了一份保障”。对于后续的理赔服务,出险的老人或其家属带着身份证、银行卡、病例发票等资料到保险公司服务窗口即可理赔,除此之外还推出了多项“增值服务”,比如在鹿城区各街镇配备老人险服务专员提供理赔咨询、特殊老人上门代办等一系列优质服务,以及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若涉及法律诉讼会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

标签: 意外伤害  老年人  保险金  城区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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