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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乐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十个一律”措施的通告(第18号)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4 08:50:31

导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包括有通报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发现地区)人员非必要暂缓来乐返乐;确需来乐返乐的,应在抵乐后2小时内向所在乡镇(街道)、单位、入住酒店等登记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十个一律”措施的通告

  乐防〔2021〕18号

  12月6日以来,宁波市镇海区、绍兴市上虞区、杭州市萧山区等地报告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我市人口大进大出,与宁波、绍兴等地人员交往和经贸往来密切,疫情防控压力明显增大。为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强管控”工作,全力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包括有通报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发现地区)人员非必要暂缓来乐返乐;确需来乐返乐的,应在抵乐后2小时内向所在乡镇(街道)、单位、入住酒店等登记报备,或使用微信扫描“乐清市来乐返乐自登记平台”二维码申报或登录“乐清发布”微信公众号提前自主申报,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不报的,列入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乐清市来乐返乐自登记平台”二维码

  乐清市乡镇(街道)疫情防控申报电话

  二、广大市民在工作生活中,获悉周边有尚未纳入管控的入境人员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乐返乐人员,应积极拨打乡镇(街道)疫情防控申报电话进行举报。举报后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一律给予奖励。每举报1名尚未纳入管控的入境人员奖励1000元,每举报1名尚未纳入管控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乐返乐人员奖励500元,同一对象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三、凡居家健康观察人员,一律从严管控;到医院核酸检测,要专人专车接送,严格落实全程闭环管控措施。居家健康观察人员因主观原因造成异动脱管的,一律转为集中隔离,如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对监管责任人倒查追责。

  四、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非必要一律不离温。确需出行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返乐后一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五、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旅馆、影剧院、文体设施、旅游景点、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药店等重点场所,要一律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核验温州防疫码”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网吧、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等密闭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一律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的人数一律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处理。

  六、会议活动一律从严控制,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必须召开的线下会议活动,一律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会议活动参加人数在100人以下,一律报所在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备案;活动参加人数在100—300人,一律报市疫情防控办备案;活动参加人数在300人以上,一律由市疫情防控办审批后报温州备案。严控酒店等各类餐饮场所就餐人数,宴席同一空间不得超过100人,且实际就餐人数不得高于正常时期就餐人数的70%,桌位间距不小于1米。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处理。

  七、开设发热门诊的市级公立医院必须严格落实各级各类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和首诊负责制,对发热、干咳等“十大症状”患者必须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规范登记有关信息,落实分类处置和报告。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如有违反,一律关停;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店应对购买发热、咳嗽等药品的人员,一律严格实施实名登记、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发热病人,应立即报告属地乡镇(街道),严格落实闭环管控措施。如有违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也是每位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一律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生,降低重症及死亡的风险,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九、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凡故意制造谣言、传播不实信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处置。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非必要不扎堆、少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尽快到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就医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属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如出现风险人群脱管、漏管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责。

  乐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8日


  乐清市教育系统2021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单

  (第6号)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单位):

  鉴于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新发病例,特别是疫情涉及的杭州、宁波、绍兴等地,人流物流与乐清交往频繁,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市目前已进入紧急响应状态。根据省、市防控办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坚决阻断疫情输入我市校园,现紧急提示如下:

  一、全面排查管控风险人群

  各校(园)要提醒目前在宁波市镇海区、绍兴市上虞市、杭州市萧山区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的师生员工暂缓来乐返乐,对11月22日以来宁波市全市域、12月1日以来杭州市萧山区和绍兴市上虞市来乐返乐师生员工及家属开展全面精准排查,发现涉疫重点人员及时上报属地乡镇街落实“14+7”“2+14”健康管理措施,并上报教育局。引导与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告,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二、强化师生外出审批管理

  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外出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师生离温“零报告”“日报告”制度,近期“非必要不离温”,对前往杭州市全市域、绍兴市全市域的师生员工返乐后提级落实“2+14”健康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到位。同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提醒全体学生家长不得自行带孩子离温外出,学校严格落实缺勤缺课师生员工规范登记及追踪制度。

  三、严控线下会议数量及规模

  各校(园)要对近期计划召开的会议和活动进行重新梳理,提倡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如必须采取线下会议形式召开的,并从严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要做到与会代表和工作人员“温州防疫码”无异常,报到前14天内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提供返温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则上不邀请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会议活动。

  四、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

  校门口严格执行“五个一律”措施,落实“五项规范”要求;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确需进校的须经学校同意并严格落实问询、身份登记、亮温州防疫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外卖、快递人员不入校。

  五、坚持秋冬季常见病联防联控

  坚持常态化开展校园重点场所环境和卫生用具清洁消杀,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加强流感、水痘、诺如病毒感染等秋冬季重点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工作。高度重视“双减”背景下课后托管期间校外送餐配餐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严防发生食源性疾病。

  六、加强校园疫情防控风险排查

  各校(园)全面开展校园疫情防控风险自查,对排查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按照疫苗接种工作要求,逐个排查本单位未接种(包括加强针到期)人员,实现“应接尽接”。市领导及纪委监委将密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校园疫情防控督查,对防控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将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特别是师生员工擅自离温外出情况将严肃追责。

  乐清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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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疫情  防控  人员  乐清市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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