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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假最新要求 南京婚假最新要求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3 12:54:07

导读:《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四次修订)中规定南京婚假最长调整至15天。期间不影响福利待遇。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222号令):

  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拓展信息:南京市涉外国人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在哪里办理?

  一方户籍为南京市的当事人,办理涉外或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可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南京市玄武区或建邺区婚姻登记处办理。

标签: 南京市  婚假  产假  假期  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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