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2022酒泉市肃州区疫情防控有奖举报条件+电话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2 01:59:06

导读:酒泉市肃州区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发现相关行为,可拨打肃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详见全文。

肃州区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广大市民:

  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新冠肺炎防控排查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我区群防群策、全民参与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筑牢群众防疫“长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决定实行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近七日内有从中高风险区等疫情重点地区来肃返肃,明知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且未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报告,逃避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2、明知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有密切接触史的来肃返肃人员,且未及时向所在乡镇、社区、村委会报告的,未按要求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

  3、私自接纳、容留七天内从中高风险区等重点地区来肃返肃人员居住且隐瞒不报的人员;

  4、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擅自离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点的人员;

  5、未设置发热门诊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或违规销售“四大类”药品的药店;

  6、举报公共场所、民生服务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商超、市场、沿街门店、餐饮机构等人员密集型场所不落实疫情防控 “一扫三查一问”制度,不落实防疫重要措施,酌情予以奖励。

  二、举报方式

  知情者发现以上行为,可拨打肃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937--2684160

  三、奖励标准

  对前五条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对重复举报的线索,奖励第一举报人。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肃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1日

标签: 疫情  防控  的人  肺炎  举报人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news/jiaodian/140040.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