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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石排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号)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4:13:54

导读:东莞市石排镇全镇已实行交通管制,一切车辆及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石排区域,即日起(2022年3月16日)至3月21日,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停业。

  东莞市第55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称:

  为落实好我市防疫指挥办第53、54号通告,坚决果断切断疫情社会面传播链条,全力守护好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强化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全镇已实行交通管制,一切车辆及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石排区域。各村(社区)、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设1至2个出入口查验点,其他出入口全部封闭。全体住户、车辆非必要不外出(如需外出,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记录到村(社区)、小区出具通行证明方可出入),非本村(社区)住户不进入。各村(社区)内部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禁行。

  二、即日起至3月21日,所有生产企业一律停产,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与保障香港供应企业之外。非居住厂区宿舍的员工原则上不返回厂区,居住厂区宿舍的员工原则上不离开厂区,宿舍楼内不串门、不聚集。企业负责人原则上要解决居住厂区宿舍员工的食宿需要,禁止堂食。

  三、即日起至3月21日,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停业,除生活必需的生活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药店、餐饮类企业(禁止堂食,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之外。如需进入以上可开放场所,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以上可开放场所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限流(按最大接待能力的50%实行)。到药店购买药物的市民要配合药店做好登记工作。

  四、全镇以村(社区)为单位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市民须及时关注核酸检测通知,定时定点选择就近采样点有序采样,做到应检尽检。核酸检测采样后务必尽快回到住所,不得逗留。无故不参加采样的,将会给生活带来不便。

  五、各村(社区)出入口查验点及其它已封闭口,适当配置公安和社区力量,扎实做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维持好秩序。

  六、广大市民要树立“自己是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防控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三人小组报告,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七、公安、城管、村(社区)要加强巡逻劝导,对违反防疫要求在村(社区)、小区公共场所聚集、不戴口罩等制造传播风险的,及时制止纠正,对拒不执行防疫要求、强行冲卡、暴力抗法、造谣传谣等依法果断严肃查处。

  八、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一律暂停举办,暂停游园会、集市、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市民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九、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保证基本运转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就地转为志愿者,在所在村(社区)报到,或按照组织统一安排,参与疫情处理。

  十、为及时解决市民生活、就医、应急等困难,可拨打相关应急服务热线。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请广大市民群众、各村(社区)、小区、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拒不执行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机关将依法果断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东莞市石排镇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标签: 疫情  防控  核酸  社区  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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