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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居家隔离的要求标准(成都居家隔离观察要求)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4:02:48

导读:四川对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来(返)川人员实施居家隔离,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履行防控义务,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成都居家隔离的要求标准

  居家隔离期间,要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足不出户,拒绝一切探访,每日自行测量2次体温,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及时闭环转运到医院就诊。

  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满7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居家隔离对象: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返川人员

标签: 乡镇  街道  风险  地区  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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