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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调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 如皋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9 09:01:09

导读:如皋烟花爆竹禁限放区调整,包括惠民路、花市路、丞相大道、万寿路形成闭合区域,除禁放区域以外城市规划区和镇规划区为限制燃放区等,有建议的市民可于6月21日前向如皋市司法局反馈,详见正文。

  为加强如皋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6月21日前向如皋市司法局反馈(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政府政协楼618室,邮编226500,联系电话(传真):69921781,电子信箱:rg87286551@163.com)。

  如皋烟花爆竹禁限放区调整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促进文明行为,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皋政规〔2019〕5号),现就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限放区域范围调整通告如下:

  一、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区调整为

  1.惠民路、花市路、丞相大道、万寿路形成闭合区域;

  2.万寿路、仁寿东路、李渔路、丞相大道形成闭合区域;

  3.通扬运河、惠民路、如海路、金轮路形成闭合区域。

  二、全市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调整为

  除禁放区域以外城市规划区和镇规划区为限制燃放区。

  本通告城市规划区是指如皋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2017年修改)确定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东至兴源大道、南至龙游湖、西至如海运河、北至白茅港。

  本通告自2021年 月 日起施行。

  调整后烟花爆竹禁放区图示

  【拓展】

  

标签: 烟花爆竹  如皋市  通告  区域  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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