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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关于公共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9 04:37:06

导读: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现就调整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公共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通告(2021年第8号)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现就调整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人员限流、戴口罩、测体温、验“两码”、一米线、通风消毒和工作人员全员接种疫苗等防控措施前提下,以下场所有序恢复营业:景点景区室内场馆、体育场馆、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美容院、足浴店、浴室、保健按摩店、歌舞厅、KTV、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等公共场所。

  二、零售药店转为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时,严格查验购药人身份,核实购药人电话、身份证、地址等信息,进行实名登记,保证购药人信息真实可追溯,并告知发热人员应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三、恢复营业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防控防护指南(2021 年8 月版)》要求,严格落实经营场所防控主体责任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出现人员拥堵聚集、造成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自觉做到不扎堆、不聚集,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初始免疫和加强免疫。倡导“非必要不离徐,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不适症状,及时就近选择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特此通告。

  徐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2月9日

标签: 防控  疫情  公共场所  措施  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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