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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惠民保基础款药品处方开具须知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6 09:24:16

导读:使用药品的药物处方必须在保险期间内由保险人指定的当地医院中指定专科医生开具,且属于被保险人当前治疗必备的药品。

  药品处方开具:

  使用药品的药物处方必须在保险期间内由保险人指定的当地医院(详见《“常州市惠民保”特定高额药品指定处方开具医院目录》)中指定专科医生开具,且属于被保险人当前治疗必备的药品,每次处方药剂量不超过壹个月,且处方未超出本产品《“常州市惠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基础款》中所列明的适应症范围。

  指定专科医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③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者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

  ④确诊或开具处方时,属于与处方适应症治疗相关的临床科室。

标签: 处方  惠民  药品  常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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