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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怎么申请(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怎么申请的)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6 01:01:40

导读: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9月8日8:00至10月10日17:00,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从个人办事大厅进入“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个人注册事项说明”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时间:9月8日8:00至10月10日17:00,

  申请入口: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从个人办事大厅进入“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个人注册事项说明”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步骤:

  1.点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2.点击“申请”,填写申请材料,点击“保存”;申报类别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毕业生的省内生源毕业生,公共服务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系统校验通过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申报类别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由各院校依托本校资助中心数据进行比对审核,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若院校比对无结果可再上传佐证材料);

  3.以上经系统校验不通过的毕业生,可点击“上传资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由院校和人社部门审核;

  4.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申请。

  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上传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2.残疾毕业生。上传本人《残疾人证》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3.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上传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经办银行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4.脱贫户家庭毕业生。上传本人家庭《扶贫手册》(需加盖公章)或所在乡镇(街道)及以上认定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特困人员毕业生。上传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如毕业生上传材料不清、不全,院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公共服务网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无法受理。

标签: 毕业生  材料  佐证  上传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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