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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溧阳天目湖镇禁放烟花爆竹通告(溧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6 12:06:27

导读:元旦、春节“双节”即将来临,根据《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稿)》,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有调整。

  元旦、春节“双节”即将来临,根据《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稿)》,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有调整。其中,天目湖镇与古县街道是今年首次被划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乡镇。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2021年12月21日,天目湖镇公开了致全镇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居民朋友:

  您好!

  根据溧阳市政府2021年12月20日发布的《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稿)》(溧政规〔2021〕6号)规定,天目湖镇北至360省道,西至焦尾琴大道、沙河水库北部库湾沿线,东至233国道,南至山水园景区、沙河水库西副坝、沙河水库东副坝、环湖路、大新村所形成的闭环区域和大溪水库临湖1号公路、大溪水库大坝周边100米区域为禁放区域(全镇禁放区域示意图附后),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共同努力,加强自我约束,相互监督提醒,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齐行动,共努力,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建共享美好家园、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全镇举报违禁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电话:110。

  全镇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电话:87983280。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标签: 烟花爆竹  溧阳市  沙河  区域  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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