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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6号通告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5号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3 10:35:37

导读: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相关药品予以下架。

  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药品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相关药品予以下架。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在自助售药机、互联网平台(包括天猫、京东、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小程序等)销售“四类药品”。

  二、即日起,继续销售“四类药品”的零售药店,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改;对不执行暂停销售要求,并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市民发现零售药店有违规销售情况,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等方式进行举报。

  四、市民如出现发热、头痛、流鼻涕、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零售药店“四类药品”销售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7日

标签: 药品  四类  零售药店  疫情  抗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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