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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在禁鞭区域卖烟花罚款多少(桂林市烟花爆竹禁放)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2 08:23:03

导读:桂林市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地点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销售物品及违法所得。

  广西各市均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四十二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桂林、玉林等市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地点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销售物品及违法所得。

标签: 烟花爆竹  治安管理  地点  桂林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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