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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推进新冠疫苗接种措施(柳州市人民医院新冠疫苗接种)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2 03:40:06

导读: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构建免疫屏障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详情见正文。

  柳州推进新冠疫苗接种措施如下:

  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各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动员未接种疫苗的人员及时完成接种。

  (一)8月10日前,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千部职工和广大党员(包括本单位离退休人员)除禁忌症外实现疫苗第一剂接种清零,未接种的由所在单位劝导尽快接种。

  (二)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8月10日前,从事出租车、公交车、客车、地铁等相关运营员工(包括司机)及从事冷链、快递、外卖、大型商超、宾馆、酒店、餐饮、农贸市场等服务的从业人群,原则上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未接种的由业主单位或经营管理者劝导接种疫苗。

  (三)从8月10日起,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有禁忌症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除住院患者外)、养老院、监管场所(除被监管人员外)等疫情防控重点公共场所。

  (四)从8月10日起,进入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建筑工地等封闭公共活动场所的人员原则上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未接种人员动员及时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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