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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图书馆入馆指南 太原市图书馆入馆指南官网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4 10:45:50

导读:太图新馆位于太原市中心城区的汾河西岸,开放时间为周二至周日8:00—18:30,18:15停止入馆,周一闭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太原市图书馆 入馆指南

  ★地址:

  滨河西路北段23号

  ★总服务台、办证电话:

  0351-6160116、6160317

  开放时间:

  6月14日起:

  开放时间为周二至周日8:00—18:30,18:15停止入馆,周一闭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为:

  1.8:00—8:30提前开放区域为:一至六层的公共开放空间、自修室、东南角自助图书馆。

  2.8:30办证处、亲子阅读区、少儿借阅区、视障阅览室、馆中店、图书借阅区、报刊阅览室、数字阅览区、保存本阅览区、太原书院、青主书斋、马克思书房,各楼层自助设备正常开放。

  3.自修室延时开放到22:00。

  4.读者餐厅开放时间:

  早餐:7:30—9:30

  午餐:11:30—14:00

  晚餐:17:30—20:30

  5.地下停车场开放时间为7:30—22:15。

  

  

  

  

  读者证办理指南

  自助办理:

  读者证、阅览证办理,需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在自助办证机自助办理。

  人工办理: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护照、残疾证等)到总服务台人工办理。

  少儿读者:

  少儿读者(12岁以下,请在监护人陪同下)办证,程序可参照成人。

  注意事项:

  读者证或阅览证一人限办一证。太原市图书馆非RFID读者证更换在总服务台办理。

  读者证类型:

  

  退证须知:

  ①读者须还清所借文献后,本人携带读者证、原办证有效证件等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

  ②如监护人代办或委托他人办理,则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退证后,读者证由总服务台收回。

  挂失、补办须知:

  ①读者证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到总服务台或拨打电话(6160116)办理挂失,也可登录太原市图书馆网站进入“我的图书馆”或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大厅”自行挂失。

  如挂失后找到原证,凭读者本人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读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

  ②补证须由读者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监护人代办或委托他人办理,则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读者证、阅览证补证收费5元。

  温馨提示:

  ①相同的押金,太原市图书馆读者证较全省一卡通读者证,可多借2册书(太原市文化惠民活动),凡超出全省一卡通册数的图书,可在太原市图书馆内借阅,也可在其他馆借阅太原市图书馆所属图书。

  ②借阅太原市图书馆期刊,须办理太原市图书馆读者证,并将期刊归还至太图报刊部。

  ③参加太原市图书馆举办的“你选书我买单”活动,须办理太原市图书馆读者证。

  ④免押金的阅览证不具备借书功能。如需借还书,请到总服务台退证后办理读者证。

  ⑤读者可以使用微信支付逾期滞纳金。

  ⑥读者证初始密码由本人身份证出生年月日八位数字组成(例:19960601)。原各类非RFID读者证初始密码仍为123456或666666。

  ⑦如需转换读者证类型(A4读者证、C阅览证除外),可到总服务台凭读者证及原办证有效证件,补交或退还押金差额,即可办理。

  ⑧开通电子阅读器借阅功能:读者凭本人身份证、读者证到总服务台,另交纳1000元押金即可开通此功能。开通成功后,到三层数字影音空间办理相关手续可借电子阅读器1台,归还电子阅读器后可退还押金,不影响读者证其它功能的使用。电子阅读器不可续借。

  微信占座指南

  太原市图书馆工具书阅览区/自修室区域共有座位210个,开放时间为8:30~22:00,实行微信管理:

  ★座位管理系统操作指引:

  1、关注“太原市图书馆”公众号,进入“微服务大厅”,进行“读者证绑定”。

  2、入座之前,请打开微服务大厅的“座位管理”,进入座位管理系统,首页点击“扫一扫”(微信已绑定读者证的读者可直接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座位号的二维码),然后点击屏幕中的“入座”占用座位。

  3、如果点击“扫一扫”,出现座位计时,则说明该座位已被占用,可以在座位上等待20分钟。20分钟后,若原使用人未返回,请在新界面上点击“入座”即可获得此座位。若20分钟内原使用人返回,则需退还座位,原使用人须重新扫码确认继续使用。

  4、在20分钟内继续扫码,可查看当前剩余时间。

  5、在“入座记录”里面查看入座的时间记录,并以此记录解决争议。

  6、通过微信“扫一扫”,可以查看座位使用情况。

  ★温馨提示:

  1、进入工具书阅览区/自修室区域,请出示读者证或阅览证。

  2、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不得带入工具书阅览区/自修室区域。

  3、工具书阅览区/自修室区域图书仅限室内阅览,不提供外借。图书每次限取2册,阅毕放桌角或书车上,请勿自行归架。

  4、进入自修室请保持安静,将手机调为振动或静音,勿喧哗打闹,勿接打手机,影响他人自习。请保持室内洁净,勿将饮料、零食带入室内。

  5、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离开时请将个人物品带走,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6、 每日自修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对该区域书桌进行清理。

  入馆须知

  一、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长者和残障人士优先借阅。

  二、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及管制刀具等其他违禁品入馆。请勿带宠物入馆。

  三、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不得在馆内追逐嬉戏、高声喧哗。

  四、严禁攀爬扶手、栏杆,幼儿在馆须监护人全程陪同。

  五、请勿占座,离馆时请带走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

  六、入馆请注意仪表整洁,举止文明。请不要在阅览座椅、沙发上躺卧。

  七、自觉维护馆内卫生,禁止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请勿在阅览区进食和饮用含糖饮料。

  八、爱护书刊资料和公共财物,如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九、请遵守文明公约,维护公共场所秩序,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公交指南

  ①市图书馆站, 865路, 距太原市图书馆101m ;

  ②省博物院站,69路,865路,距太原市图书馆500m ;

  ③文兴路玉河东街口,69路, 距太原市图书馆336m ;

  ④漪汾桥西站,6路、602路、803路、807路、831路、831支路、845路、865路、866路,距太原市图书馆55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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